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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夏秋季节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 作者:管理员 更新时间:2014/5/20 16:07:11 【字号: 】 本条信息浏览人次共有
     

      四川省教育厅

     


    川教函〔2014271

     

    四川省教育厅

    关于做好夏秋季节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内江铁路机械学校,西藏中学:

    近期,教育部办公厅、教育部基教一司、省安办先后下发了《关于近期多地连续发生中小学生溺水事故的通报》(教基一厅〔20143号)、《关于切实做好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司函〔201421号)和《关于切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川安办〔201438号)。为贯彻落实上级文件要求,现就做好夏秋季节学校安全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夏秋季节学校安全工作

    我省是全国地质灾害最为易发、多发、频发的省份之一,全省地质灾害具有分布广、数量多、突发性强、暴发频率高、危害影响大等特点。全省地质环境十分脆弱,地质灾害的隐蔽性和突发性依旧明显,在将来很长一段时期内,区域性强降雨诱发地质灾害的可能性仍然十分巨大,以泥石流为典型代表的潜在地质灾害隐患问题将日益凸显。

    入夏以后,我省将进入主汛期,学校也将迎来高考、中考等考试时段,学校工作十分繁忙。多年来,我省在进入汛期后,多种自然灾害事故和疫情时有发生,特别是近几年,既发生过特大地震灾害,又发生过雷电、暴雨、山洪、泥石流、滑坡等自然灾害,一些灾害对学校造成严重损失;此外,受气温高的影响,容易引发学生中暑、溺水等安全事故;秋季又是肠道疾病易发时期,越是工作繁忙,就越容易出现各种疏漏,稍有不慎极易发生学校安全事故和出现传染病疫情,对此,各地各学校应引起高度重视和警觉

    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充分了解夏秋季节的主要安全隐患和防范重点,认识做好夏秋季节各项防范措施的重要意义,主动承担起保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责任,逐级建立完善分级负责制,努力做到避免各类事故、减轻灾害影响。

    二、有针对性地做好季节性的重点工作

    (一)抓好自然灾害预防工作

    据有关部门预测,全省地质灾害绝大多数集中于区域性和局地强降雨期间,滑坡、崩塌和泥石流等灾害明显增加,且有较强的同发性和群发性。地震灾区大部分区域属我省地质灾害多发易发及高发区,该区今年及以后数年汛期防灾形势仍将十分严峻。盛夏期间,盆地西部有中等强度洪涝发生,盆地西北部有一般性洪涝发生,汶川震区、芦山震区有强降雨集中时段,发生山洪泥石流灾害的可能性较大。

    在主汛期到来前,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首先要在原有工作基础上,对山区农村学校选址、校舍建筑及设施再次进行认真排查。并会同国土、地震、气象、公安等部门,组织有关专家,摸清每一所学校面临的主要灾害威胁情况,学校针对可能发生的灾害种类,采取一校一案的切实措施,进一步做好灾害的防范和应对工作。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对每所学校的重点灾害类型、程度等相关内容,进行登记备案,同时根据不同类型将有关情况报告政府及相关部门。

    在汛期,要积极主动与气象、国土、地震等部门和乡镇(村)、社区的监测员联系,了解当地灾害性天气、地质灾害的监测、预报、预警信息。要根据气候特点规律,补充和完善专项应急预案,同时做好相关物资和设备的准备,全面做好预案、预报、预警三预防灾工作。当发生极端恶劣天气影响学生上下学安全时,可适当调整上课时间,确保学生上下学路上安全;当学校及周边出现安全隐患不宜继续上课时,要坚持主动避让、提前避让、预防避让的原则,及时疏散转移学生,严防因校舍倒塌、雷电、山洪、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各类自然、地质灾害对师生造成伤害。

    (二)抓好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

    长期以来,溺水是造成我省中小学生意外死亡最多的事故因素。据统计,我省5-9月是中小学生溺水事故的高发期,午后又是一天里的高发时段。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校要本着对学生生命高度负责的精神,主动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溺水事故的防范工作。要进一步完善校内水域(化粪池)的防护栏杆、禁止下水警示标识等安全设施;要主动与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联系,请他们加强对水域的安全巡查和管理;要进一步采取适当方式,将学校作息制度、作息时间(包括临时变动作息时间、调整节假日等)、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和要求告知学生家长,请家长切实履行对学生的监护、教育、管理责任,共同配合,加强管理,切实做好学生溺水事故的防范工作。加强对学生的教育管理,要教育学生懂得珍爱生命,安全第一的深刻道理,还特别要教育学生懂得在自身和他人遇险的情况下如何进行自救和施救,避免因盲目施救而导致事故扩大。有游泳池的学校,要开设好游泳课程,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教学生游泳,同时加强假期中对外开放的游泳池安全管理,避免游泳池安全事故发生。

    (三)抓好季节性安全教育

    各地、各中小学校要以贯彻落实国务院《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为主线,严格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1195号)等文件要求,认真做好学校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各项工作。

    1.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生活. 生命与安全》等安全课程教育教学工作,要落实措施和要求,确保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加强安全教育教学研究、教师队伍建设,完善安全教育教学评估制度,确保教育教学质量得到不断提高。要按照省教育厅、省地震局、省政府应急办、省安办《关于举办赛思特杯第二届防震减灾知识暨四川省第四届中小学安全知识网络有奖竞赛活动的通知》(川教函〔2014182)要求,鼓励中小学生积极参加竞赛活动。

    2. 继续深入开展汛期安全消防安全安全生产月“5.12防灾减灾日等专题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以及防范季节性安全事故的教育活动。

    3. 进一步做好对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安全专(兼)职人员和特殊岗位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各学校也要加强对本校安全工作人员、特殊岗位和全员职工的专题培训工作,提高其安全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

    (四)积极做好防暑降温工作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要打紧安排工作,尽量避开高温时段或在烈日下开展涉及师生的活动。校舍内气温较高的学校应当采取加强通风、加隔热层、冰块降温等消暑降温措施,也可以采取调整作息时间、教学计划等办法,确保学校防暑降温工作到位。气温高于35摄氏度时,夏令营、军训,高校的室外实习、见习等户外活动一律暂停;设各类考试考点的学校和学校期末考试的教室要有防暑降温措施,坚决避免学生中暑情况发生;有学生在校外实习的学校,也要通过学校带队教师,或直接联系实习单位,关注和保护好实习学生的暑期健康

    (五)进一步做好食品饮水卫生和疾病防疫安全工作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要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卫生部《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好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同时加强食品安全和卫生管理。因历史原因形成的对外承包食堂,要根据相关要求予以妥善安排,严格执行中小学食堂不准对外承包的相关规定。要加强与卫生防疫部门配合,积极配齐卫生防疫设备和药品,开展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做到环境清理和消毒不留死角;要落实传染病和疾病的防控措施,切实预防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

    (六)切实加强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

    在汛期、暑假、节假日、各类考试期间,各学校要严格执行值班制度,明确领导带班和干部值班的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要确保信息畅通,及时上报重要情况和重要信息,不得隐瞒不报或迟报、漏报。各学校尤其是高校要加强对本校重要部位、重点单位、特殊岗位的安全保卫工作,要切实加强学校门卫和对校园的治安巡逻,有效防范社会不法分子进入校园对师生造成人身伤害,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受自然灾害点威胁的学校,尤其是寄宿制学校,在大雨、暴雨等特殊时段,要加强与当地有关部门的灾害点监测责任人和学校所在乡镇()的灾害点监测员的联系,及时掌握和了解可能发生灾害的重要情况和信息,并加强重要时段的领导带班、干部值班工作,确保有效应急和师生安全。

    三、围绕全年中心工作,全面落实安全防范

    各地各学校要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14年学校安全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1429号)要求,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从抓责任的落实、各项制度的建立完善、各种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安全意识的增强、安全常识的提高等方面入手,全面强化学校的常规安全管理,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切实加强事故防范工作。

    (一)坚持隐患排查,消除安全隐患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将排查安全隐患作为一项长期的工作来抓,认真规划,在抓好当前事故防范的同时,扎实做好基础性工作。特别是近两年有关中小学安全防范等工作,要做到坚持不懈、稳步推进,将各项工作要求抓深、抓实,抓出成效。

    (二)重点做好校车安全管理工作

    1. 认真贯彻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要以学习贯彻落实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契机,妥善处理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就近入学的关系,妥善处理好校点布局调整和服务半径的关系。优先保障学生就近入学,大力发展寄宿制学校,以缩短学生路途交通距离,降低交通风险,确保交通安全为目的。要严格校车使用许可的审查,严格驾驶员准入资格的把关,落实好义务教育学生及幼儿搭乘经审批备案的校车的安全监管要求。

    2. 强化对在用校车的监管。进一步摸清本地校车的使用情况及构成,了解学生(幼儿)的道路交通需求,进一步摸排学生搭乘校车的交通安全隐患,对达不到安全技术条件、不能确保安全运行的校车,要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加以取缔。

    3. 严把校车安全源头关。各使用校车学校(幼儿园)要切实履行起校车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要从杜绝超载、落实随车管理人员安全责任、强化驾驶员守法驾驶等层面加强安全源头管理,严防校车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坚持演练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根据学校面对灾害和恐怖袭击的不同类型,确定学校的临灾避险场所并配备相应设施,参照四川省中小学防恐防暴专题教育课程资源(光碟)设计要求,制定临灾避险防恐逃生等方案,并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临灾避险及防恐防暴演练,做好课程讲解及演练情况统计工作,将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中小学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演练。演练要从事先通知、制定方案的有准备模式逐步转变为无模板、无事先通知的应急模式,同时提高场景仿真度,真正锻炼实战状态下的应急处置能力。演练过程中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务必要高度重视安全管理,坚决防止因工作疏漏出现演练安全事故发生。对演练的场景地和情景设计,要进行安全技术论证和安全评估,绝不允许存在安全隐患。

     

    附件:1.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近期多地连续发生中小学生溺水事故的通报

    2. 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关于切实做好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的通知

    3. 四川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教育厅

                                                                                                  201459

    附件1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近期多地连续发生
    中小学生溺水事故的通报

    教基一厅〔20143

    2014430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424日(星期四)18时许,云南省玉溪市通海县秀山街道大树村小学六年级一班6名学生自行结伴在杞麓湖划船玩耍时落水溺亡。425日(星期五)13时许,江西省上饶市横峰县横峰二中2名初中生到水库游泳时溺亡。426日(星期六)1530分许,云南省玉溪市华宁县宁州街道办事处甸尾小学2名学生在公路旁一新挖沟渠中游泳时溺亡。427日(星期日)12时许,山西省忻州市第十一中学4名初三年级学生在云中河戏水时溺亡。同日13时许,湖北省黄冈市黄州区路口中学七年级学生吕佳在施救落水的小学生时溺亡。16时许,湖北省黄冈市黄州区路口小学1名学生在游泳时溺亡。现予以通报。

      各地要从以上事故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切实按照我部关于预防溺水的工作要求,做好学生教育管理、家长沟通配合、社会联防联控等工作,特别是要通过班会、黑板报、手机短信、飞播字幕等多种方式反复提醒学生注意游泳安全,遇有同伴溺水时不要贸然施救;要把《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发到所有家长手中,要求家长加强放学后、周末、节假日等时段对孩子的监护看管;要敦促有关部门落实危险水域(包括建筑沙坑等)的管控责任,努力降低溺水事故发生率和学生溺亡人数。


     

    附件2

    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关于切实做好

    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的通知

    教基一司函〔201421

    201448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天气已逐渐变热,溺水事故又将进入高发期。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迅速行动起来,按照教育部预防溺水有关工作要求,做好教育管理、家校配合、联防联控工作,切实降低溺水事故发生率,减少学生溺亡人数。现就有关工作强调如下:

      一、深入开展预防溺水主题教育。要通过大量惨痛的案例和教育部免费发放的防溺水安全教育挂图、卡片等多种资源,通过各种方式让学生明白私自下水游泳玩耍的极端危险性,掌握预防溺水知识和遇险逃生、自救互救技能,特别是遇到同伴溺水时不要盲目地手拉手施救,要智慧救援,立即寻求成人帮助。要让学生知晓上下学路上的溺水隐患,主动远离危险水域。要确保防溺水教育落实到每一所学校、每一个班级、每一名学生,特别是农村学生、男学生、留守儿童等重点群体,使预防溺水常识生生尽知。

      二、提醒家长履行监护责任。要尽早召开一次预防溺水专题家长会,告知家长认真落实监护人职责,切实承担起学生脱离学校监管后的看护责任,使预防溺水意识深入人心、家喻户晓,确保孩子离校后有人管。会上要将我司起草的《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附件)发到每一名学生家长手中,要求家长在回执上签字,学校回收并统一保管回执。今后再发生学生溺水事故,省级教育部门在上报情况时要同时提交溺亡学生家长签字的回执。对于因外出打工等原因长期不在学生身边的学生家长,也要采取适当的方式将附件送达家长,确保不漏一生。

      三、完善预防溺水工作机制,消除溺水隐患。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汇报,提请党委政府协调相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完善预防溺水协调机制,形成预防学生溺水的合力。要组织干部教师对所有学生进行一次家访,摸清学生上下学途经路段的水情特点,有针对性地提请有关部门和乡镇政府、村(居)委会在重点水域和危险路段采取措施,没有设立安全隔离带、防护栏的要抓紧设立,没有设置安全警示标牌的要抓紧设置,没有落实巡防专人的要抓紧落实,不放过任何一处溺水隐患。

    附件3

    关于切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川安办〔201438

    2014416日)

     

    各市(州)人民政府安委会,省级有关部门:

    汛期将至,为切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处置自然灾害引发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印发了《关于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146号)(见附件),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加强领导,认真部署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汛期历来是自然灾害和生产安全事故的多发易发期,各地、各有关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牢固树立“红线”意识,深刻吸取近年来自然灾害和因自然灾害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教训,按照防大汛、抗大险、救大灾的要求,提前预警,及早部署。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建立责任体系,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切实把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抓紧、抓细、抓实,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落实到基层、落实到岗位、落实到操作层面。

    二、突出重点,认真开展汛期隐患排查治理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各单位要突出重点,针对不同行业、不同地区、不同企业的特点,结合实际,制定针对性强的汛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按照“四不两直”要求,开展全面细致的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和问题,要督促相关单位落实资金、人员、责任和监控措施,认真开展治理,确保安全,对重大安全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

    (一)煤矿、非煤矿山企业要切实加强防洪和水害隐患的排查治理。地下矿山要重点检查矿区地质条件和水文变化情况,查清矿区及附近地面水系的汇水和渗漏情况,查清本矿和相邻矿山附近的废弃矿井及老窑积水情况,加强对矿井采空区、塌陷区、积水区的巡检、排查,加强矿井涌水量观测。对存在突(溃)水和突(溃)泥危险的矿井,要立即停止井下生产作业,撤出井下人员,坚决杜绝淹井(矿)事故的发生。露天矿山重点排查凹陷开采排水系统、边坡的稳定性和矿山运输道路。使用氰化物等危化品的矿山要制定和落实氰化物在运输、储存、使用中的安全措施,防止因山洪、泥石流等灾害造成氰化物的流失和污染事故。尾矿库要认真开展坝体、排洪、排渗等系统的隐患排查,加强监测监控,保证干滩长度,防止溃坝漫坝事故发生。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企业要做好可能存在山洪、泥石流、山体垮塌威胁的井场和管线的隐患排查和监测监控,落实安全防护措施。

    (二)危险化学品、民爆物品生产储运企业要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技术规程和工艺要求,加强对生产储运设施的监控,做好防雷电、防洪措施的制定和落实工作。对遇湿或高温容易分解出易燃、有毒气体的原材料和产品,要采取有针对性的防水、防潮、降温措施。沿江沿河及易受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威胁的化工企业要提前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防止危险化学品泄漏。烟花爆竹企业要严格执行高温、雷雨天气停产的规定,加强防汛、防雨、防潮、防雷、防静电管理,定期检测、维护防雷和防静电设施。

    (三)建筑施工企业,特别是城市轨道交通、水电、公路、铁路等施工单位要对施工工地存在滑坡、崩塌、洪水、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危险全面排查、超前防范、彻底治理。对周围存在山体滑坡、垮塌和泥石流、洪水威胁的临时宿营区等要采取撤离、搬迁等措施,主动避让;对排水、边坡基坑支护、脚手架工程、施工用电等区域和岗位,要加强巡视检查,提前采取防范措施。尤其要加强对隧道施工中突水突泥和冒顶塌方事故的防范,加强探测监控,强化支护措施。同时,要加强对施工作业现场的防灾保护工作,遇雷雨、大风等极端天气时,要按规定停止相关作业。

    (四)道路交通运输行业要加强对桥梁、隧道、涵洞、边坡和临水临崖路段的巡查,发现坍塌、路基塌方、水淹、泥石流等危及车辆通行安全的隐患,应及时清除。要加强对极端天气的预报、预警,暴雨天气、能见度过低、不能保证行车安全时,高速公路要采取限速限行措施。渔业、货运船舶要有防雷电、防暴风雨的措施,渡口、渡船要落实乡镇安全管理责任,完善“救生衣”、视频监控、安全防护等设施,确保水上交通运输安全。水库、水电站要同库区和下游影响范围内的地方政府建立泄洪联系工作机制,加强巡查巡护,完善警示标志和通信广播等设施,提前预警预报,防止汛期泄洪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五)其他各行业领域和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做好防范和应对工作。要加强对电力设施的检查维护、水利设施的除险加固、市政排水系统的疏浚和户外广告设施的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排险措施,确保安全。要加强对中小学危旧校舍、医院、养老院、古镇、古建筑群等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强校车驾驶人员安全教育,并开展有针对性地暑期安全教育,防止学生溺水事故发生。

    三、落实责任,建立和完善部门协调联动机制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进一步落实责任,建立和完善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预报、预警、预防机制,部门之间要加强沟通联系,特别是与水利、国土资源、海事、气象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和完善电视、应急广播、手机短信平台、报警系统等预警预报体系,及时发布和通报气象和水文信息。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安全监管,督促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完善各项防汛工作制度,加强安全巡查巡护,及时掌握气象和灾害信息,灵敏反应、超前预防、果断决策、有效应对,有效防止各类事故发生。

    四、强化管理,提高抢险救灾等应急处置能力

    各地、各有关部门、各单位要加强汛期值班值守,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要建立领导干部带班、24小时值班制度,发现险情要及时处理,确保相关信息及时、准确上报和处置。要进一步修订和完善防范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认真做好抢险救援物资、装备、器材的储备,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应急演练,一旦发生灾害或事故,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做到组织领导有力、救援到位及时、物资装备充足,提高应急响应和抢险救灾处置能力。

     

    附件: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45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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